贛水電司字〔2013〕36號
公司所屬各單位:
根據(jù)公司《財務管理辦法》關于資金管理的相關規(guī)定,結合公司個人掛帳情況,經(jīng)公司研究決定,在全公司范圍內進行一次個人掛帳清理工作,并在7月15日之前清理完畢?,F(xiàn)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1、凡有欠款的員工務必在7月15日之前到各單位財務部門進行報帳清理;
2、報帳后仍不能沖帳的,一時難以還清欠款的,應作出還款計劃,經(jīng)單位領導批準,并匯總統(tǒng)一報公司;
3、未作還款計劃的,將在工資中扣除,并按銀行同期貸款利息計收利息;
4、因工作需要周轉金的,核定金額后經(jīng)單位領導書面同意可留作正常周轉;